一、对原始单据要求
发票必须印有税务监制章,收据或结算票据须印有财政监制章,如“XX国家税务局监制”、“财政部监制”等,并加盖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
对原始单据开具内容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各类发票或收据不得涂改、挖补,污损的票据不能报销。
2、发票或收据应注明付款单位名称(“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 量、单价、金额等,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税票还要有纳税人识别号(12340200485121352A)。
3、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打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4、发票开具内容为办公用品、图书、文具、印刷费等统称,需另附由收款单位开具的商品清单或具体服务内容并加盖收款单位印章,清单总金额需与发票合计金额相符。
若专业发票开具“详见销货清单”,则必须附下列清单,清单上的发票号码及金额和专用发票上一致。

5、签订合同的发票报销时,发票上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须与合同签订方一致。参加会议(或培训)的会务费发票,发票上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与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的承办单位一致。
二、对原始单据复印件及丢失单据的报销要求
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原始发票或收据丢失需办理报销业务的,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原始票据遗失报销申请表》,同时附以下附件:
1、大额资金的票据丢失报销时必须提供票据丢失登报声明的证明。
2、丢失原始票据的(车、船、机票除外),须取得出票单位原始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丢失车、船、机票的,网上订票的以网上订单作为丢失票据原始票据附件,依据订单金额同时予以报销。无法提供订票信息的,有同行人员的按同行同级别人员票价予以报销;若没有同行人员,则按出差直线距离的火车普通硬座票价予以报销。
三、对电子发票单据的要求
报销人在办理电子发票报销时,签字承诺“该电子发票真实有效,不重复报销”。
(发票、收据或结算票据只能报销一次,如发现重复报销,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原始单据的粘贴要求
注意事项:
1、不要将票据颠倒放置、粘贴。
2、不要用订书机订票据。
3、处了差旅费报销外,其他费用的应按支付类别(转账、公务卡、现金)分别粘贴报销单据。
具体粘贴方法:
1、同类票据(如餐费类、出租车票类等)应集中在一起
2、粘贴票据的纸张用与报销单同样大小纸张
3、发票或原始单据从右到左,先小张后大张粘贴
4、 粘贴的票据与粘贴单上下、左右对齐,不可超过贴贴单上下及左右边界,每张票据约错开1厘米左右的距离,票据呈鱼鳞状分布。只需粘牢原始单据的左侧部分,不用将背面全部贴实
5、对于火车票等较硬的单据,可撕开左上角背面一角,方便粘贴。
原始单据粘贴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