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年根据财政一体化平台支付规则,请各单位和报销人严格遵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只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一)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二)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如出差补助);
(四)签证费、快递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其余经济业务均需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支付,否则无法报销,望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