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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2019年度已在校外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参保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5 发稿:王要桂 审核:徐虹
 

已在校外参保的学生:

    学校财务处在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已通过学生收费系统代收取2019年度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220元/生.年。

    在参保收费时,有7名学生声明已在生源地医保中心参保,申请自愿放弃在学校代理参保的资格;在镜湖区医保中心参保时,经医保系统核查又发现有182名学生已在户籍地(芜湖)缴费参加了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以这189名学生学校不能再代理参保,将予以退款处理,已代收的参保费将代发到学生徽商银行“黄山卡”——缴费卡上。请同学们注意查收。

特别提示:下年度(2020年)所有在户籍地(芜湖)缴费参加了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学校也不能再次代理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请同学们投保前慎重选择。

附:2019年度已在校外参保学生名单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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