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报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等经济业务活动有序开展,现就有关网报规定通知如下:
1、为加强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前期借款不及时清账的教职工,将不能在网报系统中再次申请借款。现仍有部分个人长期借款挂账,请相关教职工人员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冲账或退款手续,避免影响以后经济业务办理。网报冲销借款时,借款人、部门、项目、金额等信息要与借款时保持对应一致。
2、为保证网报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非增值税发票,包括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等普通发票,持票人需进入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发票查验,将查验结果作为报销附件随同发票一起上传办理网报申请。发票查验方法如下(不同省份发票查询可能会稍有差异):
(1)根据发票名称中的省份,在百度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点击进入:

(3)鼠标下滑至“发票查询(全省)”,点击进入:

(4)点击“公众服务”:

(5)点击“发票信息查询”:

(6)进入查询界面:

(7)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方识别号、验证码后点击“查询”:

(8)截图保存、打印当前图片,随同发票上传至网报系统附件清单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