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若干问题的通知
芜职院财〔2024〕2号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2年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并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预算执行力”
本次审计的两个会计年度,均存在相关支出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的情况,相关部门需加快支出进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相应报销手续,提高预算执行力。除因年终财政“关门”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报销和支付手续。
二、关于规范“询价记录与签订采购合同”
1.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的,询价记录需符合时间逻辑顺序。采购通知书、询价函、询价意见表、合同、发票和验收单等需符合流程时间先后顺序,同时,自行采购询价报价时应加强对相关报价单位基本信息资料的审核。
2.通过“徽采云”系统进行采购的,签订徽采采购合同需符合时间逻辑顺序。采购合同、销货清单、发票和验收单等需符合流程时间先后顺序。
3.签订合同后,需严格对照合同条款执行,如未按合同执行,需签订补充协议或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三、关于规范“报销凭证”
1.有关人员支出费用的附件表格需制表人、审核人手写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报销附件资料前后内容、日期需一致。如交通费发票日期与情况说明的行程日期、费用清单盒饭份数与就餐人员人数、实际加班天数与汇总加班天数等。
3.发票开具信息应正确规范。
财务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