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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8 发稿:吴亚雄 审核: 徐虹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若干问题的通知

芜职院财〔20242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2年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并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预算执行力”

本次审计的两个会计年度,均存在相关支出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的情况,相关部门需加快支出进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相应报销手续,提高预算执行力。除因年终财政“关门”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报销和支付手续。

二、关于规范“询价记录与签订采购合同”

1.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的,询价记录需符合时间逻辑顺序。采购通知书、询价函、询价意见表、合同、发票和验收单等需符合流程时间先后顺序,同时,自行采购询价报价时应加强对相关报价单位基本信息资料的审核。

2.通过“徽采云”系统进行采购的,签订徽采采购合同需符合时间逻辑顺序。采购合同、销货清单、发票和验收单等需符合流程时间先后顺序。

3.签订合同后,需严格对照合同条款执行,如未按合同执行,需签订补充协议或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三、关于规范“报销凭证”

1.有关人员支出费用的附件表格需制表人、审核人手写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报销附件资料前后内容、日期需一致。如交通费发票日期与情况说明的行程日期、费用清单盒饭份数与就餐人员人数、实际加班天数与汇总加班天数等。

3.发票开具信息应正确规范。


财务处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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