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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2020年度已在校外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参保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发稿:王要桂 审核:徐虹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文件

芜职院财〔201924 


关于退2020年度已在校外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学生参保费的通知

 

已在校外参保的学生:

学校财务处在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已通过学生收费系统代收取2020年度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250元/生.年。

在参保收费时,有24名学生声明已在生源地医保中心参保,申请自愿放弃在学校代理参保的资格;在镜湖区医保中心参保时,经医保系统核查又发现有178名学生已在户籍地(芜湖)缴费参加了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参保学生名单由各二级学院提供, 307人由各二级学院核实已在校外参保。以上共计509名学生学校不再代理参保,将予以退款处理,已代收的参保费将代发到学生徽商银行“黄山卡”——缴费卡上。请同学们注意查收。

特别提示:下年度(2021年)所有在户籍地(芜湖)缴费参加了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学校也不能再次代理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请同学们投保前慎重选择。

附:2020年度已在校外参保学生名单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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