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职院财〔2023〕9号
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22]25号)和《2023年度芜湖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财资[2023]321号)的精神要求,现对账龄超过12月的个人借款(基准日:2022年06月30日)进行催收、核报,请以下人员务必在8月31日之前(暑期,来之前请电话联系13855384197)尽快到财务处办理退款或报销手续,对仍不能结清的借款,请提供长期欠款原因说明和保证定期结清承诺书。
对逾期拒不办理人员将按文件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08-10
附:超账龄借款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