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职院财〔2024〕10号
各单位:
根据财政零基预算相关要求,市财政将按照时间节点收回未达规定支付进度项目的预算指标,并且对未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调项。
2024年度即将过半,但部分预算项目支付未达序时进度,财务处已对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并形成工作提示函,随后将发至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邮箱。
请各项目主管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在确保支出使用合理、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加强单位间的统筹和协调,按照项目实施的进度和需要,及时办理支出,进一步加快执行进度。如有预算资金未在规定期限使用被收回的情况,由项目主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