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职院财〔2025〕13号
各单位:
经梳理截止2025年6月30日各项目预算资金的支付进度情况,低于序时进度,部分专项项目执行率偏低。财务处已制发工作提示函至各项目归口单位。
再次强调,根据财政零基预算要求,8月31日前未支付的项目将收回50%预算指标;10月31日前支付率未达到70%的,将收回剩余预算指标的50%;财政关门前未完成支付的预算指标将全部收回。
请各主管单位从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同时按财政要求做好额度统计,及时填报下月用款计划申报表,科学安排资金使用进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避免年底(11-12月)集中支付,以免财政因预算指标紧张不予审批,导致项目无法支付。
财务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