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2025〕1号
各二级学院:
因新生开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现开卡银行需完善手续,提供相关资料。请各二级学院在9月30日下班前,按专业、班级将新生(含“3+2”、专升本等)有效身份证清晰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标注“仅供银行办理开设借记卡使用”)汇总交至财务处樊馨怡老师处(正德楼302室),办公固话577701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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