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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底财务报销、会计及账务处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8 发稿:吴亚雄 审核: 徐虹
 

财务20257

各单位:

根据市财政年终结算要求,结合学校年底财务会计、对账等工作安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2512月2日下班后将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网报签审业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已完成签审流程的网报凭证请在12月5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送交财务处接单处理;12月5日下午5:00后将在报销系统中统一对签审结束但尚未提交的网报凭证进行集中退单。

2.根据市财政加快预算支付进度的相关要求,请各单位梳理已发生未报账和尚未开展的经济业务并加快支付进度。根据零基预算要求,财政年底将收回本年度结余资金,原则上对202510月31日前发生的经济业务在2026年度不予办理报销手续。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尽快完成已发生经济业务的报销手续并在年底前支付完毕。

3.继续清理个人借款工作。至今尚未办理个人借款结算手续的人员,请尽快前往财务处申请结算。详见财务处即将下发的催办通知。

4.继续执行年度项目结余跨年清零制度。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指标控制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预算经费结余收回”的原则,财务处将在202512月31日执行项目结余跨年清零。

5.请各单位在12月10日前缴销已领用的结算票据,结清应上缴款项。

6.学校相关银行账户尚有已交入却无人认领款项,请上缴单位在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无单位(或个人)核实认领的,财务处按规定将该款项纳入学校收入大账且不再调整。

7.各单位若有汇缴到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单位子账户(工行赭支,尾号24692)的往来结算资金,请务必于12月10日前告知财务处并提供进账单复印件,否则将导致无法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单位自行负责。

8.202512月10日后,产生非税待缴款项的,请务必事先与财务处沟通联系。

财务处

2025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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