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2026〕4号
各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公布)及相关公告,2025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开始, 各位老师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系统进行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纳税人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提示:
1、如果您有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请在办理汇算清缴前,在“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信息。
2、如您有未申报的收入、或未足额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可在汇算申报时补充申报。
3、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4、各位老师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镜湖区税务局个税专区已正式对外开放,如有需要可咨询。地址:九华中路325号镜湖区税务局办公楼206办公室;咨询电话:0553-5723072;0553-3012071。
6、特殊情况请咨询财务处余沁茹老师,正德楼307室。
财务处
2026年3月5日